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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開展《臺投法》執法檢查落實保障臺胞權益

2014-05-27 10:50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孟雅詩

  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福建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臺投法”)執法檢查彙報會,聽取了福建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及相關部門貫徹實施“臺投法”的情況彙報。

  今年是“臺投法”頒布實施二十週年。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專項涉臺地方性法規9部,在福建省舉辦的五屆“海峽論壇”共發佈惠臺政策措施118項,為擴大兩岸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援。

  從今年4月中下旬開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分赴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平潭綜合實驗區等地開展檢查,走訪台資企業,與臺商座談,實地查看臺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等,深入了解福建省貫徹落實“臺投法”的情況。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執法檢查組組長徐謙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確立、在行動中體現“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將實施“臺投法”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做好對臺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斷累積閩臺交流合作正能量,推動閩臺全方位深度融合。

  政府:深化閩臺經貿合作優化臺商投資軟環境

  2009年以來,福建省政府先後出臺了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進一步促進臺資企業發展和進一步深化閩臺農業合作的若干意見文件,從信貸支援、政策扶持、構建平臺、提升服務等方面加大力度,解決臺資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推動閩臺農業合作和經貿往來。

  截至2013年底,福建省累計引進臺資項目13524個,實際利用臺資220.79億美元(含第三地),居大陸各省市第三位;閩臺貿易進出口總額1145.14億美元,居大陸各省市第五位;福建省6個臺灣農民創業園累計吸引513家臺資農業企業入駐,引進臺資9億美元。

  為解決臺商投資融資難問題,福建省支援設立融資擔保公司,引進臺資機構參股投資區域金融市場。2011年5月,龍岩市30多家臺資企業共同出資成立了福建龍臺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這是大陸首家由臺資企業成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今年4月23日,由臺灣第一銀行投資3000萬美元的一銀租賃(廈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為福建省引進的第一家臺灣大型銀行。

  此外,福建省還努力優化服務,為臺灣居民在福建省申請辦理臺胞證和簽注提供便利條件。從2013年9月起,對在平潭投資、就業、學習等需長期居留的臺灣居民,實行有效期最長5年的居留簽注。同時搭建臺資企業用工服務平臺,組織臺資企業赴省外勞動力密集地區招工,緩解臺企“用工難”問題。

  福建省政府在“臺投法”貫徹實施情況彙報中指出,目前臺胞投資保護工作仍有較大改進和提升空間,如對臺資企業的服務保障還需進一步優化、臺商投資區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部分臺資企業轉型升級仍有一定困難、産業水準有待提高等。

  福建省政府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臺投法”,進一步深化閩臺經貿合作、優化臺商投資軟環境,特別要加大力度解決臺商投訴案件,推進閩臺各領域深度合作,全面提升對臺工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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