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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推行臺胞陪審員試點工作 大受好評

2010-08-23 16:08     來源:中新社     編輯:程軼文

  作為大陸涉臺法律事務的一項首創,福建省漳州市試點選任臺灣同胞為人民陪審員一年來,發揮臺胞陪審員的作用,妥善化解了大量涉臺糾紛,獲得廣大在漳臺胞及社會各界的信任和好評。

  記者20日從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自2009年8月被選任為漳州法院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後,8名臺胞陪審員共參與審理各類涉臺案件58件,審結36件,調解撤訴率達78.8%;協助參與調解其他涉臺民商事案件74件。

  目前這8名臺胞陪審員分別派駐于漳州市薌城、龍海、漳浦3個縣(市、區)法院。他們長期在漳投資興業,熟悉兩岸相關法律事務,熱心臺商臺胞維權工作。臺胞陪審員黃信輝認為,以中立、公平、公正的態度依法參與案件調解、審理,最大限度地促進民商事糾紛當事人達成和解、調解協議,化解矛盾糾紛是臺胞陪審員的基本立場。

  漳州是臺胞重要祖籍地和大陸臺商投資密集區。為依法維護臺商、臺資企業合法權益,2007年7月,漳州市中級法院聯合管轄區內8個臺商集中地區的基層法院,設立了大陸首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2009年3月5日,大陸首家“涉臺案件審判庭”在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之後漳州轄區9個縣(市、區)也先後成立“涉臺案件審判庭”。

  2009年6月,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請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擔任涉臺事務顧問,9名臺商擔任該院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同年8月17日,經過漳州市人大等有關部門的縝密調研、論證,漳州市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試點選任了8名臺灣同胞為法院的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劉永明 簡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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