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廈門市貿發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2010年進境臺灣水産品獎勵及申報的通知》,首次對進口臺灣水産品進行獎勵。獎勵對象為在本市依法註冊並從廈門口岸進境臺灣水産品的企業,獎勵時間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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