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垃圾焚化代替掩埋 環保經驗大陸可借鑒
“希望能加速推動兩岸環保交流與合作,共創環境永續新世代。”臺灣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陳龍吉在臺中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説。
陳龍吉從事環保工作30餘年,從臺北市環保科的一名普通職員,一路做到臺“環保署副署長”,退休之後,更成立臺灣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繼續環保事業。近日,在他的帶領下,大陸駐點記者一同前往臺中市文山垃圾焚化廠參訪。
走進文山垃圾焚化廠,與想像中的垃圾成堆散發出惡臭不同,空氣中基本聞不到臭味,與普通工廠無異。目前,全臺正在運轉的垃圾焚化廠共24座,每天可處理2萬多噸垃圾。其中,公有公營5座,民有民營3座,公有民營16座。文山垃圾焚化廠即採取“公有民營”方式,由官方興建,民營企業來競標營運,當地環保局負責監督。
同行的臺“環保署”專業顧問張晃彰告訴記者,以前合約期只有五六年,現在可以達15年以上,民企中標後,才能更從容地經營。臺中市環保局負責每年給文山焚化廠提供22萬噸垃圾,每噸處理費為662元新台幣。
臺灣實行垃圾分類以來,“兩袋一桶”深入每個家庭,家家戶戶都將一般垃圾及資源垃圾各裝成一袋,廚余則收整合一桶。目前,資源有效回收超過四成,逾九成一般垃圾進了焚化廠,少數掩埋。
陳龍吉回憶,實現垃圾從掩埋為主到焚燒為主,臺灣走了十幾年。上世紀80年代,臺灣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掩埋為處理垃圾主要方針,但垃圾掩埋會發出惡臭,更有發生火災的風險。
1984年,內湖垃圾掩埋場發生大火,時任臺北環保局副局長的陳龍吉開始推動臺灣第一座垃圾焚化廠——內湖焚化廠興建。當時遇到了很大阻力,附近居民都出來抗爭,陳龍吉更被冠上“垃圾博士”之名。他説,“全臺20多座焚化廠開建時,無一不遇上抗爭,要做好評估,據理力爭。”
張晃彰表示,焚化廠也盡力做好“敦親睦鄰”工作。一座焚化廠大概需要50位工作人員,除專業人士,會儘量用當地人。像文山垃圾焚化廠靠燃燒産生的蒸汽發電,每年賣電收益達1億元新台幣,會交一定比例給臺北市政府,餘熱則供當地的溫水游泳池。
“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實施20年來,成效顯著,垃圾掩埋廠這一“定時炸彈”,也正逐步解除。由於目前臺灣各地焚化廠焚化能力充足,正陸續把幾百座掩埋廠的垃圾重新挖出來,除可以回收的,其他焚燒,把土地重新使用,還在一些掩埋廠上興建了工業園區。
文山垃圾焚化廠內,專門設立了“余樂園”,是廚余再利用示範園區。園區內,用廚余製成的飲料餵養的“狀元雞”正在活蹦亂跳。這裡也成為了環境教育園區,接待民眾,推廣環保理念。
“30年前,臺北的學生也要帶著口罩去上學。20年前,臺灣焚化廠基本要靠日本技術,現在大部分都可以自己做。臺灣的環保走得早一點,希望能與大陸分享經驗。”陳龍吉説,他將於7月底率團參加在雲南昆明舉辦的“2013兩岸環保高層專家論壇”,與專家學者一道為兩岸環保事業出謀獻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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