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大陸執業臺胞律師:“登陸”要調整心態
“1994年通過大陸律師資格考試時,因為臺胞身份,我不能從事律師職業,只能在企業裏‘混’。”
臺灣首位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的律師、現就職于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的朱襄陽30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談起他“登陸”20餘年的經歷。
1987年,臺灣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剛高中畢業的朱襄陽産生前往大陸求學的念頭。“我深信21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如能在大陸生活、親身體會,自是事半功倍,希望將來能為兩岸的進步和發展作出貢獻。”現已過不惑之年的朱襄陽談起當年“登陸”初衷時,依然很堅定。
1990年,朱襄陽考上廈門大學法律系。4年後,他取得了大陸律師資格證,並考取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
“雖然當時臺胞不能從事律師職業,但我看到了大陸經濟的飛速發展,法律也逐漸走向完善。90年代‘依法治國’的提出,讓很多期待在大陸從事法律職業的人看到希望。”朱襄陽説。
2008年12月21日,國家司法部出臺《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並於次年1月1日起施行。朱襄陽在等待了15年後,終於在2009年1月21日獲得《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後,他成了第一位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的臺灣居民。
獲得律師執業證後,朱襄陽向媒體表示,自己今後將更加專注于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勞動法等商業法律領域,要在這些領域為臺商在大陸獲得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增進大陸同胞對臺灣投資和商貿環境的了解。
臺灣當局開放探親25年來,臺胞“登陸”經商成為一種潮流。有的臺商在大陸事業有成,有的鎩羽而歸。朱襄陽儘自己所能,為大陸臺商提供法律建議。
朱襄陽表示,兩岸法律制度的差異客觀存在,臺商在大陸面臨法律認知與適應的問題。“比如在設立企業方面,臺灣的法律偏向‘註冊’概念,大陸的規定偏向‘審批’概念。在臺灣設立企業比較快,大陸比較慢。有些臺胞不了解,過來經商就不習慣。”
“除了對大陸法律進行必要的認知外,臺胞的心態調整也很重要,甚至重於學習法律。”朱襄陽説,“不管到什麼地方,要先認同這片土地,才能融入當地社會。不管是在大陸,還是在美國或其他地方,到哪就要活在當下,要有感恩之心。”
在大陸生活超過20年,朱襄陽説,“不同地方的文化可能會有衝突,只有尊重當地文化,心理上不去排斥,才能適應所處的社會。如果只是一味地抱怨環境,那很難取得成功。”
過去不能從事律師職業時,朱襄陽擔任過企業總經理特助、總裁特助,做過行銷總監和人事總監。這段經歷讓他十分了解企業的運作,更清楚哪些環節可能出現法律問題。朱襄陽現在經常為各地臺商提供諮詢服務,他表示,“我不主張訴訟,而是希望為客戶做好事前的準備和規劃,讓客戶避免在商業行為中發生訴訟。”
朱襄陽認為,大陸的法律規範總體上比較完善,但法律法規很多很龐雜,有些臺胞比較難在短時間內了解自己經商所需適用的法律。他説,現在每天會花兩三個小時做法律彙編工作,計劃把大陸的法律法規分為3000類,將來集結出版。
“到時,臺胞通過這些法律彙編就能更快地了解大陸各地各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較好地避免發生糾紛。”(陳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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