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果與新期待——寫在兩岸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之日
“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將圓。”立秋甫過,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9日在臺北舉行的第八次會談即獲得圓滿成功,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這是兩岸雙方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各項目標取得的首批成果,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步入鞏固深化新階段取得的重要進展。
兩年前在兩會重慶會談簽署的ECFA,是兩岸間一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但這份框架性協議只為兩岸經濟關係搭建起了一棟敞亮的房子,還需要通過一系列後續協商並達成協定,來為其添置各式必備物件,其中投資保護與促進、服務貿易、貨物貿易以及爭端解決四方面的協議堪稱關鍵的“四大件”。
如今,投保協議“先下一城”,加上簽署對促進兩岸貿易具有積極作用的海關合作協議,這邁出了推進ECFA後續商談的重要一步,不僅為持續完成服務貿易、貨物貿易、爭端解決協議商談及ECFA其他經濟合作事項積累了經驗,也讓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逐漸“骨肉豐滿”。
展望未來四年,兩岸雙方一方面應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協商成果,排除一些個案處理所造成的不必要困擾,切實抓好各項協議的執行和落實,使各項協議、共識釋放出更多的和平紅利;一方面要總結成功經驗,堅持正確方向,從兩岸同胞的現實需要出發,從解決緊迫問題著手,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加快做好ECFA後續議題和其他兩岸民眾關切議題的協商,不斷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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