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政協委員呼籲推進兩岸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在此間舉行的廈門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廈門市政協委員黃世忠表示,要明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內涵與外延,並採取多種措施進一步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建設。
黃世忠認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內涵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眾多金融機構的聚集地,兩岸資金融通的匯集地,服務兩岸經貿和金融往來的樞紐地,兩岸高端金融人才的聚居地。
黃世忠表示,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的確立,需要完整的金融業態,既要有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傳統金融機構,也要有投資銀行、金融租賃、貨幣經紀、基金管理等創新型金融機構,以及為其提供配套服務的數據處理、信用管理、會計鑒證和法律服務等仲介機構。
黃世忠建議,廈門在金融招商引資中,統籌規劃,注重金融業態的優化,加大對金融租賃、基金管理、投資銀行、貨幣經紀等創新型金融機構的引進和培植力度,並利用稅收優惠、宜居優勢,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在廈設立數據處理和災難備份中心、信用風險管理中心。
黃世忠還建議,儘快制定《廈門經濟特區金融業發展促進條例》,在引進金融機構、培養金融人才、鼓勵金融創新、完善金融佈局、加強金融合作、優化金融生態、提高資本運作等方面進行規範,為構建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
2010年6月,國務院正式批准廈門發揮體制機制創新的試驗區作用,擴大金融改革試點,建設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先行先試一些金融領域重大改革措施。(記者孟昭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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