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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北京市委建議立法保護涉臺文物 促進文化交流

2011-01-19 10: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程軼文

  自清代臺灣立省以來,臺灣同胞來赴京考學、做官、經商等,在北京留下許多歷史遺跡。正在召開的北京“兩會”上,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員會秘書長彭京玉建言制定專項法規保護涉臺文物,並以臺灣會館重張為契機,加強京臺兩地經濟文化交流。

  彭京玉在北京市政協會議18日舉行的大會發言上表示,北京有許多反映臺灣重大歷史事件或京臺文化交流的史跡,比如“公車上書”歷史事件發生地——楊椒山祠,比如連橫、林海音、張我軍等名人留下的史跡。

  她強調,保護好這些珍貴資源,才能使其在兩岸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她建議制定專項法規條例,對涉臺文物給予明確定義,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和細則予以保護。

  同時,爭取地方財政支援和社會力量參與,對重要的涉臺文物及時修繕和保護,尤其對散落在民間、不能被列入國家和地區保護範圍的涉臺文物史跡。

  彭京玉指出,在探索如何保護和利用涉臺文物發揮京臺經濟文化交流的實踐中,北京前門地區的臺灣會館重張可作為成功經驗借鑒。

  始建於1890年的臺灣會館,是佔地540平米的兩進四合院,建築呈現清末北方民居風貌。它曾經是赴京求學趕考、從政經商的臺灣同胞的落腳之地。修繕後,不僅保留了原有風貌,還增加了地下層,建築面積擴大為3800平米,並以此為中心建立了一片佔地面積為15000平米的臺灣文化商務區。近300家臺資商戶將陸續入駐,其經濟文化交流作用正在逐漸顯現。

  彭京玉建議,兩岸應通過共同的文化繼承和塑造,逐步彌合兩岸在政治、經濟、法制、民主等現實層面的分歧,形成一些制度化、規範化的文化交流模式。

  隨著文化創意産業成為首都經濟的重要支柱和新增長點,她提到,鋻於臺灣地區的影視、廣播、新聞出版、流行音樂、舞臺藝術等文化産業領域一直走在華語傳媒産業的前列,北京可支援臺資優質傳媒企業、古玩、藝術品企業、表演藝術企業以及智慧財産權服務企業在京發展。 (記者 尹力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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