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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7家臺灣律師事務所登陸

2010-12-27 08:48     來源:中新社     編輯:張蕾

  中新社福州12月26日電 (記者 鄭珊雲)26日,福建省司法廳在福州舉行了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駐福州、廈門代表機構(試點)頒證儀式。首批7家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試點代表處的正式設立,標誌著兩岸律師業的交流合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首批獲頒證的7家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試點代表處分別是臺灣葉大慧律師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冠綸國際法律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駐福州代表處、大然法律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駐福州代表處、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理律法律事務所駐福州代表處。福建省司法廳廳長陳義興向這7家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及其派駐代表頒發了《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駐大陸代表處執業許可證》及《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駐大陸代表處執業證》。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出席了今年的頒證儀式。他説,近年來,隨著大陸和臺灣兩岸關係不斷發展,兩岸律師業之間的交流合作步伐明顯加快,交流合作的領域和方式不斷拓展,大陸對臺灣地區法律服務業予以開放。

  2008年,大陸允許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可以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截至目前,臺灣地區考生參加了3次國家司法考試,共有2030人報考,142人通過,8人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並在大陸執業。

  2009年5月,大陸又實施新的惠臺措施,許可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代表機構。福建省司法廳今年9月頒布了《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設立代表機構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正式啟動試點工作,並確保了首批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試點代表處年內順利獲批成立。

  趙大程表示,現階段兩岸律師業的交流合作處於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歡迎臺灣地區律師抓住機遇,著眼兩岸發展大局,到大陸發展業務;同時,也希望大陸律師能夠尋求與臺灣地區律師的合作,為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經營發展提供服務。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徐謙説,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代表機構的設立,將有利於臺胞、臺企、臺商得到更加便捷、更加多樣化的法律服務,有利於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他強調,要積極引導兩岸律師為促進閩臺産業對接、農業合作開發、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兩岸口岸直航、旅遊業合作等多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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