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全面鼓勵公股銀行登陸 但仍禁釋股權
臺“財政部長”李述德29日提出公股金融事業發展策略方案,全面鼓勵公股銀行登陸設分行、子行,參股大陸銀行。但公股股權短期內不可能釋股,也不會賣給大陸銀行,陸銀只能從市場上購買。
李述德表示,不只是參股大陸銀行,也可以跟陸銀合作“我徵信、你授信”,究竟怎麼做,董事長要做策略規劃。
“財政部”是否同意陸銀來參股公股銀行?跟陸銀的策略聯盟可不可能有股權的合作?李述德表示,陸銀來參股公股銀行,要回歸“金管會”的法令規定,“財政部”是股東身份,無法禁止。
李述德説,如果人家從市場上去買,股東也無法禁止。所以他常提醒公股金融事業負責人,要注意股權變化,“不要一覺醒過來,主導權都不見了”,包括現金增資或股權交換,都可能讓股權産生變化。
至於公股的股權,是否可能賣給陸銀?李述德説,短期內不可能賣給特定對象,不僅公股不可能賣給陸銀,賣給民間都不可能,否則公股就沒有主導權了。
“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金管會”規定,陸銀來臺參股,對個別銀行的持股比率不得超過5%;陸銀及QDII(大陸地區投資人)對個別銀行的合計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陸銀若透過QDII從市場上買進公股銀行股權,可以投資的金額非常有限。(臺灣《經濟日報》供本報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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