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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83%民眾支援設置紅燈區

2010-02-03 14: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張蕾

  據臺灣媒體綜合報道:為了解臺灣社會民意對性工作除罪化的看法,臺灣“內政部”在去年10月進行民意調查,有68%的人贊成把成人的性交易當成一項行業管理,83%民眾支援設置專區(紅燈區)管理;

  對於“內政部”研擬的“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中,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政界及社會人士都批評是強人所難、不知民間疾苦。

  罰娼不罰嫖“違憲”

  由於臺灣大法官去年作出“釋憲”解釋,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項一款,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臺灣“內政部”提出性工作除罰化的相關配套措施,上周在“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説明“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的初步方向。草案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同意,若配偶不同意,仍難逃刑法的“通姦罪”,配偶也可據此請求離婚。臺灣“行政院長”吳敦義對此則表示,延後半年再提出具體的行動方案。

  對此,臺灣多個婦女團體認為“內政部”的規定多此一舉,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指出,成人性交易法向來有跟通姦罪抵觸的疑慮,“內政部”應是要“解決”抵觸通姦罪的問題,不須在性交易法中規範,否則有如侵害性自主權。律師尤美女指出,“內政部”應先分清楚是要性工作除罪化還是合法化,若是合法化,“工作”的權利該被保障,斷無要經配偶同意之理。

  婦界批“內政部”冷血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認為,有配偶的女人從事性工作,會觸犯通姦罪,須經丈夫同意;但有配偶的嫖客,同樣也犯通姦罪,“他們的太太怎麼辦?”

  臺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內政部”此舉形同大倒退,不可思議,只想管控女性,卻放任男性。她質疑,為何買春者不需得到配偶的同意,一旦買春者的配偶提告,性工作者仍然無法免除觸犯通姦罪的疑慮;因此,這一建議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可能讓“假結婚、真剝削”或集團控制的現象更為惡化。

  綠營“立委”也一致抨擊,蔡煌瑯痛批,“內政部”的修法不但冷血,而且是強人所難、不知民間疾苦。黃淑英也質疑,“內政部”此舉是打算為通姦除罪來解套,更何況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同意書,本來就應該無效。

  為了説明修法的民意基礎,臺灣“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內政部”去年下半年完成性工作相關民調,有68%的人贊成把成人的性交易當成一項行業管理,超過83%民眾支援設置專區管理。在性工作除罰化問題上,有52%的民眾同意“成年人的性交易,只要雙方願意就不構成犯罪,也不必處罰”,但也有近48%人反對性工作除罰化;48%的受訪者贊成給予性工作權,43%反對。

  對於性工作專區的設立,60%成受訪者認為應由地方舉辦公投決定,26%認為由地方政府決定即可。目前有高雄市、臺北縣、臺中縣、臺南縣、澎湖縣、新竹市、臺中市、屏東縣等八個縣市政府贊成設置專區,臺北市、嘉義市政府則是反對;而臺北縣雖贊成設專區,但卻認為專區不宜設在臺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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