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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車豪宅撐門面 臺當局:奢侈要上稅

2010-02-01 14:14     來源:新華網-臺灣頻道     編輯:張蕾

  新華網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開徵奢侈稅有譜!臺當局“財政部”日前召開內部會議,達成“奢侈稅朝開徵方向規劃”的共識,但考量稽徵技術及市場衝擊,初期鎖定豪宅、高價汽車、重型機車、私人飛機及遊艇等五項,預計今年底前提出法案。

  配合遺贈稅由50%降至10%,“財政部”委託學者研究奢侈稅議題,學者建議開徵奢侈稅,並鎖定豪宅(屋齡十年以下)、高價汽車(三千西西以上)、重型機車(五百西西以上)、私人飛機及遊艇,以及新台幣20萬元以上珠寶、手錶及金飾等八項。

  “財政部”認為,社會大眾對於奢侈稅反應多是正面,因此“朝開徵方向規劃”,但可能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先納入豪宅、高價汽車、重型機車、私人飛機及遊艇等五項;至於珠寶、手錶及金飾等三項,由於稅捐機關較難以掌握,加上可能影響精品業,等到第二階段再研究可行性。

  據了解,開徵奢侈稅將不會另訂專法,只要修改現行法令即可。舉例而言,豪宅可透過調高房屋標準價格及公告地價的方式,加重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財政部”本週將邀集各縣市稅捐處討論,未來擬修改“房屋稅條例”,將房屋標準價格由每三年評定一次改成每年評定一次。

  至於高價汽車、重型機車、私人飛機及遊艇,則可能加重課徵貨物稅及牌照稅,未來可修改“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不過,為了避免富人將飛機及遊艇登記在公司名下,以規避奢侈稅,將會正名為“自用飛機及遊艇”。

  另外,奢侈稅課徵時點,除了交易時課徵之外,持有期間可能也要課徵,或是兩者二選一。舉例而言,高價汽車可能購買時就要先課一次奢侈稅,購買後五年內再持續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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