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商簽ECFA未現落差
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 (記者鄧志慧、黃子娟)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范麗青表示,ECFA簽署協議,要視兩岸協商的進展情況而定。她表示,什麼時候簽署,要看商談的進展情況而定。
據報道,臺灣方面就兩岸商簽ECFA已經定出時間表,1月商談,5月商簽。有記者提出,雙方是否出現了時間上的落差?
對於“雙方'出現落差'”的説法,范麗青表示,從來沒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她表示,12月21日到25日,在臺中市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望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問題來交換意見,這將成為啟動在兩會框架上正式商談的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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