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官員:“陸生三法”可提升臺高校競爭力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010年有學測頂標生前往大陸、香港就學,臺“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臺灣是學生有權選擇讀書地點。但大學“彈薪方案”實施、加上“陸生三法”通過後,臺灣學校可聘請到一流教授及招收大陸優秀學生,競爭力會大為提高。
據報道,林聰明説,“教育部”會全力推動“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陸生三法”,在“立法院”8月臨時會通過修正案,以採認大陸學歷及開放大陸學生來臺。但若未過,2010年進入大陸大學就讀的學生,學歷未來不會被承認。
林聰明表示,臺灣學生到大陸、香港讀大學,是學生的自由選擇權,但有出也要有進,希望“立法院”早日通過“陸生三法”,臺灣也可招收大陸優秀學生。
關於“陸生三法”,民進黨堅持“三限六不”入法,但國民黨反對。“三限”,即臺灣限定僅承認大陸41所大學、限制來臺大陸學生總量、限制醫事學歷採認;“六不”是不加分、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不給獎學金、不允許在學期間工作、不會在臺就業、不得報考公職。
另外,臺“教育部”和“國科會”從8月1日起實施大學“彈薪方案”,每年投入23.5億元,提高教師待遇。現在臺灣有5萬名大專教師,預估其中1500人、約3%可望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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