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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教育部門放寬身障生學費

2009-10-12 15: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張蕾

  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9日表示,學生如因各類特殊因素,未能由父母之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扶養,導致取得其家庭年所得總額困難時,學校可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準,放寬家庭年所得採計規定。

  “教育部”指出,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于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如有父或母其中一方失聯或遭家庭暴力等情形,可由學校依學生實際需求狀況,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準。

  “教育部”表示,彈性放寬家庭年所得採計範圍,不採計失聯者或施暴者年所得,補助有就學協助需求的學生,充分保障學生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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