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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為爭女找馬英九陳情

2010-09-14 08:55     來源:SRC-423     編輯:張蕾

賈靜雯爭女失利,難過得無法接受。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賈靜雯和她最愛的女兒梧桐妹,曾長達半年多完全見不到面。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9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賈靜雯和前夫孫志浩為爭女兒孫翎茜(梧桐妹)的監護權各出奇招。賈靜雯改找律師團隊,預告週二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將為她辦跨海爭監護權公聽會,外傳賈靜雯11日還寫信向馬英九陳情此事。孫志浩聽到這些消息譏諷道:“我會每天幫她禱告,希望上帝給她智慧、力量和勇氣好好處理這件事。”

  臺北地院家事法庭8月31日判決賈靜雯和孫志浩共同監護女兒,但梧桐妹日常生活起居由孫志浩擔任主要照顧者;賈靜雯則在暑假時可接女兒同住,1年僅分得約67天相處時間。梧桐妹16歲後可決定跟誰住在一起。孫家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賈靜雯則難過錯愕得無法接受,將再提抗告。

  孫志浩表示,去年4月賈靜雯在臺灣泣訴婚變、赴美爭女兒時,兩人曾在飯店同住2天,也發生性關係,“那時還是夫妻嘛,她在美國6天,讓我覺得有複合機會。”只是他不解為何賈靜雯隨後提告。

  孫家拿到主要監護權,希望讓梧桐妹遠離臺灣媒體盯梢,也在美國家裏開放獨立房間讓賈靜雯探視。律師賴芳玉説,父母在兩地要行使共同監護權有難度,加上雙方感情撕裂,要共處一屋檐下並不是好的探視環境。洪秀柱週二要為此開公聽會,賴芳玉説開公聽會應是對政策監督和修改相關規定,為監護權開公聽會極少見。

  外傳賈靜雯11日寫信向馬英九陳情監護權官司,馬英九辦公室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永豐12日表示,如果收到賈靜雯的陳情信,會按程式轉交臺當局“行政院”,不會特別處理。(台灣網 陳佳慧)

  怨偶賈靜雯(右)與孫志浩,從結婚生女到離婚爭女監護權都是媒體矚目焦點。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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