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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搶輸女兒質疑法官

2010-09-02 13:32     來源:SRC-423     編輯:張蕾

  梧桐妹與賈靜雯一樣擁有圓圓大眼以及小巧的嘴巴。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9月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的爭女官司8月31日裁定,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判定兩人共同擁有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但父親孫志浩是主要監護人,對此賈靜雯不僅發出抗告聲明,更在微博上質疑法官。而身為人母的小S也喊話:“沒有媽媽的環境,是好的環境嗎?”大S則回應沒有媽媽沒有今天。

  賈靜雯當日得知判決結果後,隨即發出聲明:“梧桐妹出生在臺灣,生活在臺灣、上海,如果不是被孫志浩刻意不法帶往美國隱匿,根本不會跟美國有任何連結關係,臺北地院竟裁定讓梧桐妹到美國就學,豈非變相鼓勵大家偷偷把小孩帶走,先搶先贏的違法行為?”

  搶輸女兒的賈靜雯不僅發出聲明,更在微博氣得質問法官:“我只想問問法官大人,為什麼只聽到天使(梧桐妹)喜歡美國,而忘記那天您來家裏天使追著您跑到大門口説,‘我要跟媽媽住、我要跟媽媽住!’難道您都沒聽見嗎?”

  這場爭女風波,看在同樣身為人母的小S眼中,似乎也備感不捨,也在微博上喊話:“沒有媽媽的環境,是好的環境嗎?”姐姐大S也挺身而出,以過來人的經驗回應妹妹:“不是!不可能是,如果我們當時不是跟媽媽在一起,還能有今天嗎?”(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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