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浩發聲明反擊賈靜雯
賈靜雯和孫志浩曾帶女兒到海南島遊玩。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賈靜雯4月出席一場慈善活動。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6月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臺灣,並傳出孫志浩提出夫妻剩餘財産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元(新台幣 下同)贍養費,而賈靜雯則再次提出家暴説,並願意讓出房屋。孫志浩在2日晚間,透過律師發出緊急聲明,表示只是要拿回賈靜雯該還的錢,希望她別再扭曲事實。
賈靜雯不久前在美國的訴訟中,爭得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接著再在臺灣打離婚訴訟,但現在卻傳出孫志浩具狀指出,他的財産只有約350萬,工作月薪約台幣14萬元,而賈靜雯在結婚4年多來,演藝收入高達近1億元,因此,他要求離婚後,賈靜雯必須將其剩餘財産中的2600萬元分割給他。賈靜雯對孫志浩的夫妻剩餘財産分配之訴,感到“很傻眼”,此事也引起臺灣各界討論。賈靜雯1日針對孫家所指2600萬元,包括夫妻共同持有的上海房産等發表聲明,表示同意隨時返還登記,因為她愛女兒勝過這些財産。
賈靜雯透過律師黃珊珊發表的聲明中強調,婚姻及家庭不能用金錢衡量,孩子更不是父母的財産;有關孫志浩在訴狀中主張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由其父母給賈母每月10萬元、共180萬元,賈靜雯已在2008年5月8日匯款120萬台幣給孫的父母,另外匯款約200萬4500元給孫志浩。
聲明中同時指出,孫志浩從未給付她及孩子生活費用。2006年發生家暴後,兩人在8月簽離婚協議書,就已經相互拋棄對方財産。但孫志浩在2日“絕地大反擊”,也傳了一紙緊急聲明稿給臺灣各大媒體,他強調,賈靜雯説他要求索討2600萬贍養費,根本和事實完全不一樣。 孫志浩在聲明中強調,他只是想要回原本就屬於孫家的錢,包括和賈靜雯共同持有的上海房子,還有孫志浩父親代墊的500萬。孫志浩分6點,細數付過哪些錢、沒收過哪筆錢,一條一條解釋清楚,洋洋灑灑寫了兩大張紙,他強調,此舉為的是要讓外界知道到底誰在説謊。
孫志浩澄清指出,絕無家暴,是賈靜雯在上海強行帶走女兒,她才被迫簽下離婚協議書。而對於賈靜雯稱自己愛女兒勝過房子,孫志浩也堅持自己對女兒的愛,表明不放棄爭取監護權。(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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