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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帶梧桐妹逛街

2010-04-14 09:21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張蕾

孫志浩帶女兒其樂融融。

  臺灣藝人賈靜雯和丈夫孫志浩的離婚爭女官司從美國打到臺灣,目前女兒梧桐妹暫由兩人輪流監護。近日,孫志浩帶著梧桐妹及父母現身臺北,看到攝影機立刻為女擋鏡頭,他對於官司未來結果表示:“我們信上帝,不會説謊,上帝會有安排。”賈靜雯昨也低調透過簡訊説:“關於法院臨時判決的內容,我不方便説!請體諒。”

  據臺灣《蘋果日報》消息,賈靜雯的離婚爭女官司尚未落幕,戰場更由美國打回臺灣;2人先後現身臺北,日前她才被民眾目擊帶女兒玩耍,8日晚間約8點半左右,孫志浩也低調帶著梧桐妹和父母逛街。當晚街上飄著細雨,梧桐妹撐著雨傘,還童言童語逗兩位老人家開心,她穿粉紅外套,手裏緊抓娃娃,十分可愛;孫母駐足化粧品專櫃,看小孫女無聊還撥弄她頭髮,孫父則帶著她坐手扶梯玩耍。

  記者上前訪問,孫志浩抱起梧桐妹拒拍,問官司是否真為賈靜雯勝訴?返臺是否要來打官司?他都不回答,直到問到有什麼想要澄清的?他才説:“沒有。”梧桐妹原本交給賈靜雯,目前卻改由孫志浩照顧,有律師分析表示,即使美國將暫時監護權判給媽媽,仍要尊重當事人意願,雙方可能已協議,輪流監護1周或2周;另一可能是父親探視後沒把小孩交回去,或把小孩搶回來。

  律師還表示,在專屬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後,要先經過調解程式,若法官著重當事人的心理層面,調解期可長達4個月,開庭後,法官根據法律符合要件做出判決,訴訟期短至3個月,最久拖到1年都有可能。法院裁決費3000元新台幣(下同),律師費一審要價6萬元,若上訴到三審,訴訟花費至少18 .3萬元。對於目前官司進度,孫志浩説:“要等明朗化才講。”賈靜雯昨得知女兒被拍,緊張傳簡訊問“拍到什麼了”?對於爭女案則説:“關於臨時判決的內容,我不方便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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