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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吸毒蕭淑慎難逃牢獄

2010-02-24 08:31     來源:SRC-423     編輯:張蕾

  蕭淑慎昨出庭,臉形較以前豐腴,冒出大痘痘連粉都遮掩不了。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2005年蕭淑慎走臺灣金鐘獎星光大道穿爆乳裝,艷驚全場,如今已不復見。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2007年蕭淑慎在臺北看守所內戒毒放風被拍到。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藝人蕭淑慎吸毒案昨日2度開庭,始終堅稱沒吸毒的蕭淑慎,首度透過律師當庭表達願進行“量刑協商”,希望以認罪換取6個月以下輕刑。但臺檢方認為蕭淑慎3度吸毒,顯無悔意,昨晚開會後決議關閉協商大門,蕭淑慎若被判有罪確定,不但恐將入監服刑,連第2次吸毒案,也會被撤銷緩起訴,移送法院進行審判。

  蕭淑慎昨日到臺北士林地院出庭時,眼神略顯空洞、恍神。一開庭,蕭淑慎的律師許巍騰立刻表示願協商認罪,法官訊問是無條件的“認罪協商”?還是有條件的“量刑協商”?許巍騰説:“如果就刑度可與檢方協商,我的當事人(指蕭淑慎)願意認罪,但希望是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依法判刑6個月以下確定,得易科罰金)。”

  公訴檢察官回應:“蕭淑慎在偵查過程一再否認犯罪,公訴檢察官的立場不能同意,但會回去研議。”許巍騰表示,蕭淑慎因重躁症領有殘障手冊,很多事自己都不記得,“協商是幫大家省事的作法”。

  晚間臺北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乃偉説:“本署考慮蕭小姐已是毒品緩刑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又吸毒再犯,連同這次已3度施用毒品,加上犯後態度不佳,認為不宜接受量刑協商。”檢方拒絕接受協商,日後只要蕭淑慎被判刑超過6個月,連帶先前被判刑1年7個月的吸食古柯鹼案,緩刑也會被撤銷,屆時她將面臨坐牢的命運。(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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