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不洗冤就法院見
吳宗憲昨在刑事告訴狀上簽名,限《時報週刊》3天內澄清。
中新網11月18日電 臺灣《時報週刊》上週五報導吳宗憲為保翔升電子公司董事長,向地下錢莊借款5億元新台幣(下同);擔心股價持續下跌,他昨天出面滅火,強調個人及公司財務沒問題,駁斥借錢與抵押房子等傳言:“希望《時周》3天內澄清,否則大家法院見。“
臺灣”蘋果日報“消息,吳宗憲昨説:“我們公司資本額才不過3億5千多萬元,我借5億元幹嘛?這樣是不是也指公司財務報表有問題?”他略顯激動説:“‘惡魔島’餐廳明明賺錢,但媒體永遠説我賠錢,挹翠山莊也在,根本沒有拿房子抵押的事。”
他昨在事前準備好的刑事告訴狀簽名,希望《時周》3天內給他交代,“我剛接手這公司,股價才4塊半,自從我與經營團隊加入後,一度來到10塊多,後來沒有明顯反映在業績上,才又回到4塊多”。
《時周》:已查證
是否疑為有心人中傷?吳宗憲説:“Maybe(可能)有一點,有些人喜歡無聊當有趣。”張菲建議他:“不如找個像郭臺銘一樣的有力人士助他,我們都希望他成功。”
《時報週刊》昨發表聲明指報導已善盡查證、平衡之責,尊重吳宗憲在法律上權益,有關法律問題已委由法務單位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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