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志玲姐姐抗稅敗訴
臺灣模特兒未來如果能少繳稅,那都要感謝林志玲的幫助。因林志玲杠上臺灣稅務部門雖敗訴,不過也讓外界發現,原來模特兒和演藝人員是用不同的稅率來繳稅。
“今日新聞”消息,臺灣財政部門目前將討論,是否該把模特兒的所得視為演藝人員來計算。當時林志玲認為模特兒的年薪是業務所得,可以和演藝人員一樣扣除業務支出45%,雖然最後的結果是敗訴,不過,卻換來有關部門重新檢討,讓外界認為這是“林志玲條款”。
雖然抗告沒有成功,但許多模特兒都對此相當支援,名模林若亞表示,她十分支援林志玲,因為模特兒的工作其實跟演藝人員越來越像,應該要一併計算才對。
如果林志玲條款過關,模特兒繳的稅將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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