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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10項措施服務台商臺胞

2014-04-21 15:48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迪

  為方便駐濟臺胞臺企的生活和生産經營,推動濟臺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濟南市公安局近日出臺服務台商臺胞十項措施,包括簡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申辦手續,放寬臺商居留簽注有效期等。

  根據濟南市公安局的新規定,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實行按需申請同時簡化申辦手續,臺灣居民只需持有效臺胞證、2寸近照即可根據來濟事由,按照個人需要申請3個月或1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簡化臺灣居民再次來濟簽注手續,來濟投資、經商的臺灣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再次申請來往大陸簽注無需提交企業的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濟南市放寬臺商居留簽注有效期,在國有大型企業或投資規模較大的臺資企業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以及上述企業的投資人、董事給予簽發5年期限的居留簽注,其他一般工作人員簽發3年期限的居留簽注。

  同時,對在濟南市臺資企業小型建設項目,實施簡易審批程式並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臺資企業貨運車輛辦理通行證、車輛掛牌落戶開闢“綠色通道”。(記者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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