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叔叔"拍不雅照逼婚妙齡女
紹波圖
26歲的文文與男朋友分手後心情不佳,找比自己大20多歲的中年男子孫民去外地遊玩散心。不料,孫民竟趁文文不備,拍下不雅照片和視頻,以此威脅文文與他結婚。日前,黃浦區法院認定雙方婚姻關係無效,撤銷了兩人的婚姻登記。
失戀尋找安慰
文文是湖北人,從讀大學起就開始獨自在上海生活。2010年9月,男朋友突然提出分手,讓文文的心情一下子墜入谷底。由於找不到人傾訴,文文想起了孫民。孫民是文文于2003年認識的,兩人雖然年齡差了20多歲,但文文覺得孫民很“知心”,兩人十分投緣,平日裏文文一直叫孫民“叔叔”。這一年國慶節長假,孫民提出帶文文去周邊城市旅遊散心,文文欣然同意。
為保面子結婚
到了外地,孫民提出與文文發生性關係。出於報復男友的心理,文文並未反對。其間,孫民拍了文文的不雅照片和視頻。回到上海後,孫民找到文文要求結婚,稱如果她不同意,自己就在網上公佈這些不雅照片和視頻。
考慮到面子問題,文文不想把事情鬧大,因此沒有向警方報案,而是選擇了妥協。今年2月,文文無奈答應了孫民的要求,與他辦理了結婚登記。不久,兩人就結婚後的生活、財産等問題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孫民不得強迫文文與其同居,雙方各自的財産均與對方無關,如果文文提出解除婚姻關係,孫民應當無條件同意,文文也不得索取財物。
同時,協議書還明確寫明,孫民在和文文領取結婚證時,曾經以公佈女方照片、視頻到網上的方式,脅迫過文文,文文並非自願,孫民也承諾永久性刪除照片和視頻。
起訴重獲自由
今年9月,逐漸走出陰影的文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婚姻關係。她認為,自己與孫民並無感情基礎,登記結婚後也沒有共同生活過,自己完全是因為受到孫民的威逼強迫才登記結婚的。
法庭上,文文找來好友小紅作為證人。小紅稱,一開始自己也覺得奇怪,文文怎麼會找個比自己大那麼多的丈夫結婚,後來再三追問才知道文文是因為被拍了“不好的照片”才結婚的。
對於文文和小紅的説法,孫民也不反駁,承認當初是在文文不情願的情況下拍下照片和視頻,並以此威脅她與自己結婚。孫民稱,自己在與文文簽訂協議書時就當面刪除了照片和視頻,也沒有複製過。
法院審理後認為,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婚姻關係的建立應以感情為基礎。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根據雙方的當庭陳述、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以及證人證言等證據顯示,孫民以公佈裸照、視頻等威脅手段,強迫文文與其登記結婚,係違背文文的真實意願,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應屬無效。
據此,法院撤銷了雙方在今年2月的婚姻登記。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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