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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別拿“性格不合”做藉口

2011-12-22 08:00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王思羽

  “性格不合”是夫妻離婚最常用的“藉口”。美國福克斯新聞臺網站最近有文章稱,美國研究人員發現,夫妻性格不合未必就會導致婚姻破裂,有時反倒會增進夫妻之間的感情。

  性格不影響“幸福度”

  歷來對夫妻關係的研究,主要都集中在中青年夫妻,這項新的研究則以結婚40多年的老年夫妻為調查對象,結果發現夫妻性格的契合與否,對婚姻幸福沒有影響。

  由此看來,相親網站對男女雙方做的性格匹配測試也可能無效。因為該項研究的發起者、美國科羅拉多大學心理學家柯立芝表示:“若你想跟某人建立親密關係的願望強烈,就有可能跨越雙方性格間的差異。”

  柯立芝等研究人員讓32對夫妻各自評價自身及配偶的性格,並評估自己在婚姻中獲得了多大的滿足感。夫妻雙方被安排在不同的房間回答問題,彼此不知道對方回答的內容。從結果看,夫妻雙方均表示結婚後感覺幸福,平均而言,女方的幸福度比男方更高一些。調查還顯示,結婚時間長短、夫妻雙方性格特徵同幸福度也沒關係。柯立芝稱,調查結果應該也適用於年輕夫妻。

  感情美滿秘訣何在

  這項調查甚至顯示,夫妻性格不同比雙方性格相同的婚姻可能還長久。近年的其他一些研究也都支援這一結論。

  2007年,美國加州大學研究人員萊文森對中老年夫妻做過一項研究,結果顯示,結婚超過12年,夫妻性格上的相同點反而會降低婚姻中的滿足度。

  萊文森表示,性格不同可讓夫妻雙方在處理問題時互補各自的不足,令問題得到較完美的解決,因此反而增進了夫妻關係。他舉例稱,一對夫妻的一方為人擅長社交,另一方則處事細緻週到,當全家外出用餐時,由後者去付賬及核對銀行卡餘額,由前者來陪伴老人,這樣的分工會令家族關係更和睦。這種性格相互補充的夫妻也比較不易起口頭糾紛。

  研究者還認為,性格相同或相近的夫妻,反倒可能會“同性相斥”,不利於解決生活中問題。性格相悖的夫妻,一開始可能覺得不好相處,但日久天長便會發現,雙方剛好能彌補各自的缺點,因此夫妻感情會更為親密。

  總之,夫妻相處之道還是在於相互尊重。努力去維持彼此之間的感情,尊重對方的個性,可能才是感情美滿的秘訣。(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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