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男子徐自強20年前涉嫌擄走富商勒索並殺害,歷經8次死刑、2次無期、5次非常上訴,及“監察院”調查、大法官“釋憲”後,去年9月首次獲無罪判決,臺“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決無罪確定。
1995年9月1日,徐自強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綁架房地産業者黃春樹黃春樹,將他押至汐止山區殺害棄屍,還向家屬勒索7000萬元台幣。案發後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身亡,黃春棋落網供稱徐、陳是共犯。徐在律師陪同下,向法院投案。該案纏訟20年,歷經死刑、無期等判決。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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