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一名15歲女學生去年和友人一起在臺北租屋期間,因為沒錢申裝網路又想上網,得知20歲的林姓男室友已裝設WiFi,央求對方開WiFi讓她使用。林男見少女苦苦哀求,竟回:“打一炮換WiFi”,沒想到少女真的和他上床交換使用WiFi,事後少女認為吃虧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認定雙方嘿咻有對價關係,應視為性交易,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
檢警查出,去年一名15歲女中輟生和幾名女性友人共同在臺北租房子,林男則承租同一層不同房間。被害少女因為沒錢申裝網路設備,又想用手機上網,得知林男房間內有裝設WiFi,多次請求林男提供賬號、密碼供她使用,但林男都沒答應。
直到去年中旬2人在租屋處客廳看電視,少女再次央求林男開WiFi讓她上網,林男見她苦苦哀求,竟提議:“打一炮換WiFi”,還趁機摸了她的胸部。少女當下沒有反抗,只丟下一句“別鬧了”就走回房裏。林男以為少女暗示同意上床,就尾隨少女進房間,沒想到2人真的發生性關係,事後林男也開啟WiFi供少女使用。
少女雖然如願使用林男的WiFi上網,但事後覺得好像有點吃虧,就向其他同房室友訴苦。友人認為少女遭性侵,鼓勵她報案,少女才到警局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臺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他辯稱當初提出需求時,女學生就走進房裏,認為對方在暗示同意上床,他才跟進房間發生關係,過程中女學生沒有抗距,也沒有説不要。檢察官依照2人的説法,認為雙方發生性行為有對價關係,但少女未滿16歲,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台灣網 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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