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兩岸和平發展論壇”等多個民間團體17日在臺北集會,呼籲將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份證明時間由六年改為四年,並取消陸配前婚生子女年滿20周歲、未獲長期居留權即需離臺的限制。
當天有約兩百名大陸配偶舉著“要平等、反歧視,身份證六改四”、“平等對待陸配”等標語來到“立法院”前集會,向院方遞交陳情書。
據介紹,依臺灣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在臺居住滿六年才可申請當地身份證,而越南等外籍新娘只需四年。
臺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告訴記者,大陸配偶沒有臺灣的身份證,在找工作、進修等方面會遇到諸多不便;希望當局修改相關法令,給予陸配平等待遇。
據了解,有關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明年限的相關修正案,已于2012年11月送至“立法院”,但至今仍擱置未審。徐春鶯呼籲儘快通過相關修正案。
同日,上述民間團體還到“教育部”前集會,呼籲當局取消對陸配前婚生子女的不合理限制。
據介紹,依臺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有規定,大陸配偶原婚生子女來臺探親或就學,可申請長期居留,但每年限額180名。年滿20周歲仍未獲准者,即便仍在就學的,也需中斷學業離臺。
臺灣“新移民勞動促進會”理事蕭小翠表示,陸配子女年滿20歲時,因未獲長期居留權就得離開臺灣,骨肉分離對兩岸婚姻家庭的幸福造成很大影響。
2012年從山東嫁到臺灣的朱青,與前夫所生女兒今年已15歲。朱青告訴記者,目前向臺當局申請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子女有2000多人,依臺現行規定“排隊”,她女兒需2024年才能取得長期居留權。而2020年女兒就將滿20歲,屆時學業未完成就需離開臺灣。
朱青表示,兩岸教育制度有所差異,孩子被迫中斷學業回到大陸就學,既難以適應,又缺少家長照顧,不利於他們成長;希望臺灣方面給予陸配前婚生子女公平待遇,讓他們享受平等的教育權。
據統計,目前在大陸登記的兩岸婚姻已超過36萬對,並以每年一萬對左右的速度在增長。(記者 陳小願 賈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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