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知名醋類、味噌生産大廠大醇食品公司,涉嫌自去年起將通路商退回的“不良品”回收後,混入原料重新熬煮,“新瓶裝舊醋”重新販售。士林地檢署昨天搜索約談,訊後命大醇公司女負責人許金春五百萬元交保,檢方聲押經理邱顯忠及技術人員林惟銘,法院裁定各以五十、三十萬交保。臺當局“衛福部食藥署”昨天要求,大醇食品生産的9款烏醋、2項豆瓣味噌産品,須在13日午夜12時以前強制下架。
檢調發現,知名工研醋大廠“大安工研食品工廠公司”旗下代工廠大醇食品公司,于去年1月到今年4月,將通路商退貨的逾期、即期或標簽破損等産品回收後,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産品並販售。
許金春的律師王桂樹表示,“醋就是要越陳越香、味噌久了會變豆瓣”,這些醋只是外觀瓶上臟了,內容物沒有壞掉,況且“中國人生性節儉”,好好的東西若丟掉,簡直是暴殄天物,大醇把回收、沒問題的醋重制出售,怎麼會是詐欺?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食藥署”配合檢調,分別在8月6日及昨天,前往位於新北市的大醇食品公司搜索,兩次稽查都沒有在現場查到新醋混過期醋事證,但在冷凍庫查獲未標示有效日期味噌39公斤,又在生産區走道查獲報廢品4項醋和7項味噌,共311.5公斤,現場均予以封存。
王德原表示,昨天晚間檢調偵訊7名大醇食品涉案人員後,緊急告知市場有11款大醇食品的産品,涉嫌摻雜包裝破損、即期及逾期的産品于新産品中,分別有知名的工研烏醋、素食烏醋、高級烏醋、特濃烏醋、桌上特級烏醋和豆瓣味噌等,不同容量包裝的産品。
王德原表示,11款産品鋪貨相當廣,目前已經通知8大超商、量販店通路緊急下架,所有涉嫌産品必須在9月13日午夜12時以前,強制下架,否則將依照食安法開罰六萬到兩億元。
“食藥署”將在14日展開全面性稽查,確認問題産品未在市面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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