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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吁臺當局修改歧視性規定 盼獲公平對待

2016年03月08日 18:52: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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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都是外來配偶,越南籍只要3年,為什麼大陸籍卻需要6年才能獲得臺灣身份證?”臺灣的大陸配偶彭動春不解。

  第五屆臺灣重慶籍新娘故鄉行活動14日正在重慶舉行,50余名臺灣重慶籍新娘攜眷屬回鄉省親。回渝的臺灣陸配覆蓋了從臺北到新北、從桃園到苗栗、從彰化到高雄等臺灣多地。她們經歷相似、年紀相倣,從“重慶女兒”變成了“臺灣兒媳”。在渝期間除了感嘆重慶發展之快外,還發出了在臺生活的期盼。

  彭動春是重慶大足區人,4年前經姐妹介紹,嫁到臺灣苗栗縣。心中的喜悅還未平息時彭動春卻接連遭受工作上的挫折。“去臺灣之前,我有近10年工作經驗,做過基層員工,也做過管理人員,可在臺灣卻找不到合適工作”,彭動春説被拒絕的理由不盡相同,只因她是“大陸妹”,沒有臺灣身份證。空有一身經驗,卻無法施展,不得已彭動春只好在家創業,賣起了私房菜。而更多陸配即使找到工作也是從事的臺灣人不願意做的低端工作,醫院看護、家庭傭人、後廚等等。

  彭動春説,依臺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全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現有規定,陸配取得臺灣身份證時間為6年。未取得身份證期間,陸配在就業等方面飽受各種不公平對待,尤其是在這6年期間如果丈夫出現意外,陸配不僅不能獲得應有遺産,且有可能被遣返回大陸。這只是身份證背後的潛規則之一。

  根據臺灣現有規定,大陸配偶需每年在臺居留超過半年,6年後才能拿到臺身份證。儘管社會各界多年呼籲給予陸配與外籍相同待遇,臺灣當局也有意放寬,但有關規定的法規調整工作至今未見進展。

  不公的待遇幾乎在每位陸配身上都有不同程度表現。在重慶曾是一名醫生,2002年嫁到臺灣桃園的羅曉舟,想在丈夫開辦的養老院當護士,可臺灣當局相關部門在查看了她在大陸取得的護士證照後,認為該資質在臺灣無效,羅曉舟只好作罷。但她堅持認為“科學和知識不應受到其他因素影響”。

  羅曉舟告訴中新社記者,她在臺灣的很多陸配朋友都遭遇了學歷、執業資格、駕照等不被認可的問題。她和很多陸配一樣,希望能融入臺灣社會,為臺灣發展作出貢獻,但種種不公平待遇限制了她們發揮自己的才能,有些甚至只能在家當全職太太。

  作為此次臺灣重慶籍新娘的領隊,臺灣中華婦女黨秘書蕭娣貞長期在臺灣為陸配爭取合法權益。在她看來,陸配的命運與兩岸關係緊密相聯。蕭娣貞説,兩岸交流大門開啟,才出現所謂的“陸配”;兩岸交流頻繁,兩岸婚姻隨之增多;兩岸關係轉暖,陸配的境遇才會得到改善。雖然陸配的生活境遇還有待提高,但相比上個世紀,已改善了很多。

  對於兩岸通婚的變化,蕭娣貞表示早年陸配嫁到臺灣,多半是照顧式婚姻,近年有所改變,年輕人情投意合,兩岸聯姻多是適齡青年自由戀愛。新一代陸配不斷充實自己,不但在事業上取得成功,有的還投身社會工作,回饋社會。

  然而與此不相稱的是,當前臺灣方面對陸配仍有種種政策限制,甚至歧視性做法。蕭娣貞説,陸配在臺居留權、工作權等往往還不如來自東南亞的外籍婚配,且由於社會制度等差異,加上社會氛圍等問題,陸配在臺灣生活仍會遇到不同程度困難。

  據統計,臺灣現有近40萬名陸配,以女性佔大多數,近半未取得臺灣身份證。蕭娣貞表示,中華婦女黨正聯合所有陸配力量,要求臺灣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陸配取得臺灣身分證的時間,儘快從6年縮短為4年,保證陸配能享有包括就業權在內的種種權利。(完)(作者 劉相琳)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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