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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解監獄擁擠 臺當局擬擴大電子腳鐐適用範圍

2016年03月08日 20:08:47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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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當局“法務部”正研擬擴大電子腳鐐適用範圍。圖為“華岡之狼”2007年假釋時,由廠商替他裝設電子腳鐐的畫面。(資料圖來自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6月3日訊 為紓解監獄擁擠問題,臺當局“法務部”正研擬擴大電子監控適用罪名和對象,初步研議認為酒駕犯、家暴犯、吸毒假釋犯或無串證之虞的交保被告,可使用電子監控;適用對象與範圍,今年底會更明確。不過“法務部”強調,此議題目前仍在研擬階段,會廣聽各界意見再決定是否制定政策。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法務部”早有以電子監控取代部分輕罪或短期自由刑入監服刑的想法,由“矯正署”等單位成立電子監控適用範圍研議小組,“法務部”要求各單位於8月提報可以佩戴電子腳鐐的罪名或對象供評估。

  “法務部”官員指出,研議小組討論時正反意見很多,以酒駕犯為例,目前法律規定酒駕三犯者不能緩刑、不能服替代勞役,一定要去服刑。但“立法”意旨是要防範酒醉駕車,如果能“修法”改成電子監控,規定酒駕者晚上不能離家,阻斷外出喝酒,即能防止酒駕。

  反對者則反駁,酒駕三振條款是防止酒後駕車而不是喝酒,重點應是汽車要裝酒測器,一旦喝酒超標就不能啟動駕車。

  鋻於新竹、臺中剛發生性侵假釋犯剪斷電子腳鐐脫逃事件,電子監控的“效力”引起討論。“法務部”官員指出,目前使用的第三代電子腳鐐,記錄了佩戴人平日行蹤與行動軌跡,警方在追捕兩名逃脫者時,調閱電子腳鐐資料分析兩人習慣與活動去處,在逃脫者尚未造成危害前就逮捕歸案。

  目前電子腳鐐只適用於性侵假釋犯,從2006年至今年4月,有666個人佩戴過,現在仍有83人配戴。“法務部”統計,所有性侵犯假釋後再犯率是4.2%,佩戴電子腳鐐期間再犯率是1.2%,也就是666名佩戴電子腳鐐期間再犯者有8人。(台灣網 朱煉)

[責任編輯: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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