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立法院”黨團昨天(19)簽署協商結論,為電價費率設下緩漲的“天花板機制”,半年漲幅不得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得超過6%;另外,還設下臺電利潤率為3%到5%。新的電價公式預計4月實施,如果國際燃料維持目前價格,4月電價可望調降。
臺灣“立法院”19日對新版電價公式達成共識,協商結論包括,電價一年調整兩次,臺電規劃每年4月1號和10月1號調整電價。而電價必須按照公式每半年檢討一次,半年漲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漲幅不超過6%。
另外,協商結論中,也規定未來電價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為3%到5%,有累積規損待彌補的期間,投報率上限是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之後,則降為3%。新的電價公式,最慢今年4月就會實施。(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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