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8日消息 一名任職于臺灣中部某科技大學的系主任,日前被檢舉對校內女職員性騷擾,不但公然襲胸還在辦公室內飆罵三字經,甚至還上網影射女方是“二手貨”,遭到校方解聘。不料該名系主任竟稱,“只不過是性騷擾,就解聘,不符比例原則”提告要求恢復工作權。但臺灣地區“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他敗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系主任在3年前遭到檢舉,經過係辦和學校性平會調查,發現他行徑大膽,竟不顧還有學生在場,公然對女職員撫背摸胸,還直接標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散佈性暗示字眼,貶抑女性同事,不但有損為人師表,更嚴重影響校譽。
據臺灣媒體報道,該名系主任遭檢舉後,為避免遭校方解聘,還一度請“立委”向校方施壓,但最終還是遭到解聘。該教授提告主張,“只不過是性騷擾,就解聘,不符比例原則”,還辯稱學校性平會管不到女職員的事情。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校方經過實質審查和決議,程式也未違法,認為解聘有理,判決男子敗訴。(台灣網 王思羽)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