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心生不滿,竟在臉書發資訊嗆她,“我會讓全世界看光你”,甚至還上傳女方的手機號碼、她和前男友的性愛影片和照片,讓女方屢遭騷擾,憤而提告。事後,男方撤除影片求女方原諒,檢方最終依恐嚇和散佈猥褻影像罪緩起訴,但要繳4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緩起訴處分金。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30多歲的男子2012年10月因不滿女友提分手,先是在臉書傳訊息嗆聲“幹去死吧你,我會讓全世界看光你”。同年12月,他向女方索討交往時的花費,遭女方拒絕。他隨後竟複製女方和前男友的3段性愛影片及18張性愛照,上傳到影音網站,並公佈女方手機號碼,更留言“下一個誰來搞我?”
此後,女方不斷接到不明短信和電話騷擾。友人告訴她,發現某網站的性愛影片女主角,長得與她十分相像,她才得知竟是前男友將影片上傳網路,氣得報警處理。事後女方向檢方表示,只要男方將性愛影片撤掉,便同意原諒和撤告,男方因而撤除影片,女方也因此撤告。
據悉,新北地檢署27日依恐嚇、散佈猥褻影像罪嫌將男子緩起訴,但得繳4萬元緩起訴處分金。至於男子公佈前女友手機號碼,涉及違反“個人資訊法”,該部分也獲得女方原諒和撤告,因此予以不起訴。(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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