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他30年,另賠被害人新台幣2775萬元,仍可上訴。被收押的李宗瑞到場聆判,將被還押看守所。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臺北市夜店把妹後,對34名女子下藥性侵,再用攝影機和手機拍攝性愛過程,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痛斥他毫無悔意,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
另據“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院一審依9個乘機性交罪,判李宗瑞18年6月徒刑;15個妨害秘密罪部分判3年10月徒刑;恐嚇部分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嚇部分可易科罰金,另賠償12名被害人一共新台幣1425萬元。今天上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79年7個月,合併執行3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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