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7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我不喜歡做完就走的關係......”新北市某27歲愛貓女性日前在臉書社團結識一名男性貓奴,擁有相同喜好的兩人聊天后互有好感,乾脆直接相約到女方住處一夜情。沒想到男方沒有遵守與女網友的約定“陪她到天亮”,完事後竟假借肚子餓買宵夜就穿褲子落跑,引發愛貓女不滿怒告性侵。檢方調查後認為此案應屬單純感情糾紛,6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挨告的劉姓男子指出,今年初他在臉書某愛貓社團認識一名很可愛的女網友,投緣的兩人關係發展進度很快,認識沒多久後即透過手機進行“視訊性愛”。但虛擬的感官刺激不能滿足自己生理需求,劉男便陸續傳送具有性暗示訊息給愛貓女,希望能到她家“可能會嘿咻喔!”
愛貓女收到訊息後並未表現出厭惡或反感的情緒,只是要求劉男做完後必須陪她到早上,劉男未想太多一口答應。當晚兩人見面之後,兩人互相接吻擁抱接著就發生親密關係。
未料完事後,劉男謊稱沒吃飯就激烈運動肚子很餓,走下樓買個宵夜就一去不回,愛貓女才驚覺上當受騙,隔幾天后就上警局報案控告劉男性侵。但檢方認為,事發當時已值深夜,愛貓女不僅開門讓劉男進來,穿著打扮也符合雙方約定一夜情的跡象,種種證據都與常情不符,判斷雙方是在情投意合下發生關係,事後鬧翻才會告上法院。(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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