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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在臺大陸配偶組協會爭權利 願多回饋社會

2016年03月09日 12:07: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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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配偶想要提升在臺灣的地位,可以多做些事回饋社會,比如做志工關懷弱勢,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真心可以換真情”,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湛秀英近日在北京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

  第二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子女夏令營近日在北京開營,吸引130位來自臺灣的兩岸婚姻家庭子女、陪同家長及服務大陸配偶的團體領隊參加。湛秀英帶著女兒與其他營員一起遊覽了長城、頤和園等地,她説,很高興有機會讓孩子了解“母親的娘家”。

  來自雲南曲靖馬龍縣的湛秀英2000年嫁到高雄,成為逾30萬在臺大陸配偶中的一員。她還清楚記得剛到寶島時的情景,“從機場到丈夫家已是晚上11點,那麼晚卻還有很多鄰居等著看我,説是沒有見過大陸人長什麼樣。”

  這讓湛秀英頗為驚訝,原來臺灣南部民眾對大陸這麼不了解。她還常常被問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你還有這麼漂亮的衣服可以穿啊”,讓她感到“既好笑又無奈”。湛秀英説,“近些年隨著兩岸交流增多,這一情況有所改變,但還有一些臺灣人對大陸仍持刻板印象,覺得這裡很落後、很貧窮。”

  一位雲南老鄉的悲慘經歷促使湛秀英關注大陸配偶這個群體。2009年前,大陸配偶須在臺待滿8年才能取得身份證,湛秀英的老鄉當時已結婚七年,只剩一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證,但因無法忍受丈夫的虐待,只能選擇離婚,並按規定在10天內離開了臺灣。湛秀英説,這位姐妹回到了雲南,七年來未能與孩子見上一面,這對一位母親是很大的傷害。

  深受觸動的湛秀英自2007年開始投入關愛大陸配偶的工作,于2011年成立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2009年,臺灣當局曾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並且全面放寬工作權,但相較來自其他地方的外來配偶最少4年可取得身份證的規定,大陸配偶仍備受歧視。湛秀英在2012年發起聯署,要求臺灣當局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從6年修改為4年,至今仍未有結果。大陸配偶在就業中也常遭遇同工不同酬、學歷不被認可、限制擔任公職等歧視。

  “現在我們能做的,是收集大陸配偶遇到的難題,並以協會的名義提交給相關部門,以期引發關注”,湛秀英説,夏令營結束後,她將回臺灣,為一位75歲、居無定所的大陸配偶爭取援助。

  已經在臺考取美容乙級證照的湛秀英,還時常鼓勵其他姐妹學一技之長,以便在臺灣自力更生。協會還定期組織成員做志工,幫養老院裏的老人按摩、教他們使用平板電腦。湛秀英説,“大陸配偶曾被污名化,被人稱為是‘來騙錢的’。期望大家在過好自己的生活外,也能關懷社會弱勢,讓臺灣人感覺到大陸配偶真的很棒。”

  每月15日,協會成員都有一次固定聚會,每人帶來一道做好的家鄉菜,邊吃邊聊,聯絡感情。湛秀英説,這個習慣已持續多年,希望協會能成為大陸配偶的“娘家”,大家一起抱團取暖。(完)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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