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一位中年貨運司機,把賺的錢全用於吃喝玩樂,不拿錢回家,妻子一氣之下,要求丈夫為吃飯、睡覺、行房等各項需求付錢。男子最後求助警方,並答應每個月支付2萬元(新台幣,下同)生活費,妻子才罷休。
據報道,該司機每個月連加班費在內有6萬多元收入,只是他將收入全都用於吃喝玩樂,已經好幾年沒拿錢回家。而妻子每個月賺取2萬多元全都用於養兩個小孩,甚至還要負擔房貸,母子三人生活相當清苦。
由於妻子多次向丈夫要錢負擔家計都不成,半年前突出奇招:丈夫如果回家吃飯比照外頭的盒飯,要付80元;回家睡覺要付住宿費1000元;如果丈夫“一時性起”要行房,則是要付2000元。
不論丈夫好説歹説,妻子一律不打折,妻子也強調,所得全都用於繳房貸和兒子的補習費。
丈夫忍無可忍和妻子大吵一架,還向警方求助,自認遭到家暴。警方也要求夫妻二人到警局協調,妻子當面反嗆丈夫,指責丈夫多年來賺的錢根本不顧妻小,當場罵得丈夫啞口無言。
警方也覺得丈夫太過分,最後夫妻二人協調後,丈夫承諾每個月給妻子2萬元,當作房貸和生活費,當然以後也不必付吃飯、過夜等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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