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臺中市市長胡志強2006年起擔任臺灣文化大學董事,卻因近年來出席董事會次數太低,慘遭校方開除。臺當局“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説,私立學校法規定大學董事如果無故缺席連續三次,董事會可依法解任。但據臺當局“教育部”了解,胡志強雖出席董事會次數偏低,但事前都有請假,不符合私校法無故不出席的要件。
黃雯玲呼籲文大董事會,如果要解任胡志強,必須依照合法程式,才能避免董事“鬧雙胞”。
臺灣文化大學發言人袁興夏説,胡志強2006年2月當選學校董事,且連續三屆當選。但第16屆董事會從2009年2月到今年2月期間,董事應出席開會41次,胡志強只出席6次,出席率僅14.6%。(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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