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1歲陳姓大學生在網路遇到未滿14歲的援交女,2人相約性交易後,發現少女純情好騙,邀少女當炮友,少女見陳長得不差,不但沒有開口要援交錢,交往期間還以自拍裸照相贈,表達愛意,反被陳男當作威脅、恐嚇取財的工具。
據臺灣媒體報道,去年3月,還是大學生的陳某,在網路實時通與少女達成1萬元性交易,要求少女到臺中交易,他再加5000元。去年3月4日與少女在臺中市中區某旅館,完成性行為後,陳某邀少女為炮友,即繼續交往之意,少女也對陳某産生好感,她一時不好意思開口要錢,讓陳某有拖延付款的機會。
幾天以後,少女連續2次北上與陳某到旅館享受魚水之歡,少女還傳了15張自拍性感裸照給陳某,以解2人無法天天見面之苦,不料陳某心懷不軌,竟拿這些裸照威脅少女,以電腦傳送實時通給少女,“給你優待,2周內能還,就1.5萬,超過2周就要2萬,如超過3周,直接打電話給你家人告發你在賣,別忘了還有裸照在我這裡。”以此威脅少女付錢。
少女報警處理,付款前警方逮捕陳某,並在住處查扣電腦內15張少女裸照,及陳某發送的實時通檔案,陳某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一審重判陳某4年8個月,臺中高分院審酌陳已賠償80萬元(新台幣,下同),改判2年徒刑、緩刑4年,提供義務勞務2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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