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臺灣導師阿妹帶出的大陸選手李琦成功奪冠,讓今年最熱的《中國好聲音》正式落下帷幕。決戰之夜上,再沒有明星撐場面,取而代之的,是去年的“好聲音學員”李代沫、吳莫愁。這讓人不禁有種“他們已是歌手”的錯覺。
但事實上,大陸的選秀節目近年來百花齊放,更多的小夥伴在風頭無二之後便銷聲匿跡。這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大陸時下藝人挖掘之後,品牌包裝上的缺失和後續無力。
相反,臺灣的選秀節目播出的時候雖然排場比大陸小很多,卻在後續的“造星”運動中更下力氣。其中一顆“星星”蕭敬騰,更已成為大陸選秀節目中的導師。
只有聲音沒有“故事”,態度決定命運
一種選秀兩種態度,也決定了挑選出的選手會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發展。
從節目的內容上看,毫無疑問《超級星光大道》和《中國好聲音》,都是以真人秀的形式舉辦的歌唱比賽,但從節目的形式上看則各有不同,《中國好聲音》更多的是“中國好故事”——有煽情、有炒作、有罵戰,而《超級星光大道》則純粹只有好歌聲,一切從音樂開始到音樂結束。
臺灣資深音樂人趙老師告訴記者,觀眾在電視機前看選秀節目的時候,許多聲音會被埋在故事、親人眼淚等很多娛樂性的東西下面,讓人很難辨別。但這些“好聲音”們接下來要進入市場,要與很多專業歌手比拼,那時候就會顯露出他們並不是很紮實的功底了。
而《超級星光大道》裏這一切熱鬧的“看點”都欠奉,從製作人到評審、造型師、主持人,都只是針對演唱本身發表評論,沒有惡毒的語言,沒有不著邊際的讚美,有的只是具體到每小節的分析,具體到每個音的音準。
唱片是冠軍承諾,實現年輕的音樂夢想
凡是參加選秀的年輕人,應該都是懷著音樂夢想的,期望著有朝一日能夠推出唱片。為了吸引年輕人參賽,《超級星光大道》把唱片公司提前引入,把簽約出唱片作為最大獎品。
像臺灣第一屆“星光冠軍”林宥嘉,不僅獲得了100萬元新台幣的獎金,更是順利和華研國際音樂簽下六年的唱片和經紀合約,參與了兩張闔輯、一張電視原聲帶的錄音和很多的商業演出及廣告拍攝。
回顧大陸選秀,一夜成名後真正發展得好的只有張靚穎,而她能夠簽約華誼也是有血有淚,先解約再簽約,鬧得沸沸颺颺。大陸的選秀,電視臺總是為了賺取更多的價值,強制選手們都先和自己屬下的經紀公司簽約,用苛刻的合約鎖住選手,然後再期望有唱片公司高價買走歌手,無端賺上一大筆“轉會費”。選手就好像商品,更重要的是這些有合約在手的經紀公司往往能力有限,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水準好好包裝歌手,更何況是數量很大的一批歌手,而其他唱片公司又不願意當“水魚”去花一大筆冤枉錢,於是就有了大批歌手鬧解約的新聞,就有了大批歌手廢在那沒有好作品。《超級星光大道》第一屆的冠軍和華研國際簽約,第二屆和華納簽約,簽的只是一個人,所以會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打造,期望著做一個紅一個賺一個,對於唱片公司和歌手而言都是好事。而那些沒獲得冠軍的選手則有機會錄合輯,一曲之後未來的路就全靠自己走了,有唱片公司欣賞,那就簽約,沒有的話只能是把比賽當成一個經歷,重新回到原來的生活中去,沒有上過天,也就不存在跌下地,心態平和地繼續過普通人的生活。作為主辦方的電視臺,賺的只是收視率、廣告還有節目獎項,在這點上確實要比大陸的電視臺顯得“善良”得多。
[責任編輯: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