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酒駕取締及處罰趨嚴,高雄市一些貪杯或應酬多的民眾紛紛改搭計程車或騎單車赴宴,少數人乾脆不喝或少喝。警察單位取締酒駕不若以往容易,但也樂見酒駕肇禍案件銳減。
小港區的工廠多,許多工人經常有下午下班後喝兩杯再回家的習慣,以往取締工人酒後騎機車、開車情形多,酒駕致車禍傷亡的案例不斷。
“‘新法’實施前1星期取締5、6件,現在剩1件”,小港警分局漢民路派出所所長遊士興説,最近平均攔查10個人,有8、9人沒喝酒,比去前少很多。
警方觀察,很多人怕被送法院,改騎單車。漢民路派出所轄區的1家羊肉海産店前,以往常停滿汽機車,近來常見多輛單車。
洪姓警官説,這家店口味不錯、價格合理,朋友喜歡到此聚餐、喝兩杯;過去他騎機車赴宴,現在為防萬一,改騎鐵馬。
洪姓警官説,店旁有計程車行,這陣子生意特別好,以往常見多輛計程車等生意,最近在用餐及消夜時段,車子1輛也沒剩。
“乾脆別喝或少出去喝了”,小港裏里長陳慶峰説,從裏內搭計程車赴宴往返,車資約500元新台幣,不如在家喝,不必擔心酒駕。
陳慶峰指出,他的一些友人酒駕曾被抓過,現在變乖了,改騎單車或戒酒。
“樂見酒駕的人銳減”,小港派出所所長劉志煌説,不過,改騎自行車要注意,如果“酒騎”肇事,可依“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相關規定罰300至600元新台幣。
劉志煌提醒,有的外勞、漁工看到單車會順手牽羊,騎單車外出務必上鎖,以免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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