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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美女畫家錯嫁惡警淪為性奴 離婚後仍遭性侵

2016年03月09日 15:12: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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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美女畫家竟遭惡警前夫當成性奴!新竹一名女畫家,控訴警員前夫在離婚後半年內,對她暴力性侵達10次,若不從就按鄰居門鈴或按喇叭騷擾,逼她就範,其中一次她因極力抵抗導致蕁麻疹病發送醫,隨後前夫又把她載回旅館發泄獸欲,她終於覺悟,堅決報警,向惡警前夫説不。

  被前妻(31歲)指控性侵的警員(42歲),原任職新竹市警局派出所,因紀律問題被調警備隊,該警員向臺媒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式,不願表示意見。新竹市警局督察長楊哲昌則證實,該警員確因妨害性自主案遭移送法辦,將待司法判決再作懲處。

  “感受不到愉悅”

  受害女畫家向臺媒表示,去年3月剛認識前夫時,發現他很有紳士風度,“到餐廳會幫我拉椅子,還會挾菜給我,相當貼心。”交往3個月後,前夫突然拿出鑽戒向她求婚,當時深受感動馬上答應。

  女畫家指出,婚後前夫脾氣日漸暴躁,除不斷要求做愛外,還經常動粗施暴,“簡直把我當成性奴隸,我感覺不到做愛的愉悅。”婚姻只維持2個月,她因身心俱疲提出離婚,沒想到噩夢卻才開始。

  不顧蕁麻疹發作

  離婚後前夫常藉酒發瘋,深夜到女畫家住處騷擾,並以各種理由約見面,目的只是找她發泄獸欲,若不從,前夫就按她鄰居門鈴、按車喇叭騷擾;她指控,短短半年內遭性侵達10次以上。

  女畫家説,有一次前夫以和解案子為由,騙她到旅館性侵,由於她患有蕁麻疹疾病,在極力反抗下導致病發,“我喘不過氣,他才陪我到醫院,但打完針趁我無意識時,又把我載回旅館,繼續……”讓她心如刀割。

  起初女畫家因心軟,“擔心報案會害他丟警察工作。”直到今年4月,該警員又故伎重施登門騷擾,從電梯裏就開始對她熊抱、作勢親吻,進屋後更脫光衣服強壓在她身上,大喊“我要在你身上留下記號”強吻她的胸部,但因酒醉沒完事就睡著,女畫家終於清醒,“我先用手機拍下他的性器官,再打電話報警!”事後前夫被以妨害性自主送辦。

  把太太當“東西”

  臺灣“警改會”律師馬在勤批評,做這種事,根本就不適任當警察。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蓉也指,警員把太太當成“東西”,這種男性沙文主義應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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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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