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新竹一名林姓男子與小區保全兼總幹事平常就不睦,去年9月間,林姓男子不滿小區總幹事將信丟進小區辦公室內而沒有直接拿給他,將吃剩的便當砸到總幹事臉上。全案法官審理後,判處林姓男子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要付出5萬元(新台幣 下同)。
判決書中指出,46歲的林姓男子,與小區保全兼總幹事的鐘姓男子,兩人雖然是十多年的鄰居,但兩人卻互看不爽而經常相互吐槽,也經常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也曾經互控。去年9月間,林姓男子下樓拿信件,擔任保全的鐘姓男子將信件丟往辦公室,故意讓林姓男子進入辦公室才能拿信,林姓男子一時氣憤,上樓拿沒吃完的便當,接著到警衛櫃檯前,質問對方為何不拿信給他,林姓男子興師問罪之後,就將便當直接砸在鐘姓男子的臉上。
鐘姓男子不甘受辱,將監視器畫面截錄成證據,控告林姓男子。臺灣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林姓男子在警衛櫃檯前,當著鐘姓男子面前砸便當,已使人難堪、羞憤,而貶損鐘姓男子的人格,法官因而判處林姓男子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林姓男子砸個便當要付出5萬元的代價。如果以一個便當80元來計算,罰金可買600多個便當,代價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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