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研判:擺放炸彈 應無政治目的
據了解,逃往大陸的兩名犯嫌雖有“案底”,但沒有組織犯罪、縱火或涉嫌製作爆裂物等犯罪前科;警方清查三名犯嫌身份背景,研判並非為政治目的才擺放炸彈,但真正犯罪動機仍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放置炸彈的兩人,在案發當天棄車後,搭接駁車到桃園機場第二航廈,隨即搭機赴大陸;另有一名共犯留在臺灣。根據大陸傳回的消息,兩名炸彈客抵達大陸之後沒有分開,目前仍在一起行動。據透露,一旦大陸掌握犯嫌行蹤,會在時機成熟時,兩岸同步展開緝捕行動。
警方説,全案是預謀犯案,炸彈客通過施姓仲介找賴姓男子當人頭買車,意圖隱匿真實身份形成犯案中斷點,所幸專案小組很快找到車輛、確認犯嫌身份。
警方並研判,逃往大陸的犯嫌,應是實際放置炸彈的執行者,留在臺灣的犯嫌,可能負責購買炸彈材料或負責製作炸彈。
此外,警方兩度監識做案廂型車,毛髮、皮屑等生物跡證尚未有明確比對結果,但對破案很有信心。
蔡得勝保證:這兩天有好消息
臺安全部門負責人蔡得勝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據他了解“警政署”對高鐵炸彈案“已經有關鍵掌握”,這兩天會有好消息,“給我們一點時間,一定會有好消息,我保證”。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也在“立法院”表示,檢警對嫌疑人行蹤已有清楚的掌握,包括嫌犯的職業都已查出,但目前案件還在偵查中,細節不宜多説,他相信很快就能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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