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又折返輾斃示意圖。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南投男子洪榮祥去年5月,酒駕撞飛老翁廖某,並不顧路人阻擋,來回輾斃老翁。一審原以洪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為由輕判他20年,但臺中高分院27日認為洪男泯滅人性,依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死者妹妹昨説:“肇事者很可惡反覆輾屍,哥哥的頭都爆了,根本就是殺人!洪家人一直不談和解,態度惡劣,該判他死刑!”
去年5月4日淩晨,洪某(25歲)喝了4、5瓶啤酒後,開車撞飛騎車的老翁廖某(78歲),路人察看時,廖翁尚有意識。眾人為避免廖翁被來車撞上,拿三角錐等物當路障。
豈料洪男折返現場,先以時速40余公里的速度欲撞開現場民眾,再開車來回輾壓廖翁頭部、身體多次,最後揚長而去,差點輾斃附近民眾。
警方逮捕洪男後,其酒測值達0.69毫克。洪母則三跪九叩赴靈堂並賠償30萬元(新台幣,下同)喪葬費。檢方起訴時,對洪男求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去年一審以洪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為由,輕判他20年,檢方不滿上訴。
二審開庭時,廖翁妹妹説哥哥托夢控訴:“我死得好可憐,要替我申冤。”上月洪男原同意賠償489萬元,卻稱:“出獄後才能賺錢賠家屬。”臺中高分院認為,連路人都有善心要救人,洪男卻刻意致廖翁于死,泯滅人性,依殺人等罪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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