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獸醫師與學者今天呼籲修訂“藥事法”,讓獸醫合法取得人用藥。臺衛生主管部門與“農委會”承諾儘速研議相關辦法,待“動保法”修法後銜接。
寵物心絲蟲病發生無效藥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寵物用藥,許多藥廠因此不敢販賣人用藥給動物醫院。
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蕭美琴上午在立法機構舉行公聽會。陳其邁説,寵物使用人用藥比例很高,但按藥事法,藥廠不能賣人用藥給獸醫,寵物醫院現在連點滴、食鹽水都買不到,已有人預告“一旦存藥用完即歇業”。
臺灣中興大學獸醫係副教授許添桓表示,全世界獸醫都能合法用人藥,只有臺灣不行。寵物用人藥的規範若放在動保法會窒礙難行。亞太獸醫師會聯盟會長江世明也説,修法應該正本清源,將寵物用人藥的規範回歸藥事法。
臺衛生主管部門“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説,“動保法”修正草案現已在立法機構,可經“動保法”授權主管機關公告人用藥物類別,使獸醫師得使用於貓犬及其他非經濟動物。待立法機構下會期通過“動保法”修法,就能依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壓過藥事法規範。
臺“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代理局長謝芙美表示,動物用人藥的許可類別部分,會以比較概括性的辦法規定,比正面表列、負面表列更有彈性。防檢局下周就會召開會議,討論制定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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