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吳敏誠殺人案,臺灣“最高法院”昨天(10日)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吳的辯護律師表示肯定;被害人家屬盼早日還公道。
全案緣于吳敏誠在1993年殺死女友服刑出獄後,又不滿黃姓女友想分手,2009年在黃女任教的托育中心前當街槍殺對方,除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外,從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到更二審均判處死刑、剝奪公民權利終身。
臺“最高法院”去年12月底開庭辯論時,黃女妹妹出庭泣訴,吳男前科纍纍、手段兇殘,不斷上訴就是想求活命,“難道我姊不想活嗎?”,姐姐一句遺言都來不及交代就流淚逝世。被告家屬事後為補償,寄來50萬元支票(新台幣,下同),但她們拒收不願和解。
她説,就讀小學的外甥原本就是單親,喪母后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難以自理排泄,個性畏縮沒自信,“這孩子一生都毀了”,她儘管再努力,也難以彌補孩子失去的母愛。原審判處吳男死刑合理,假如改判無期徒刑獲假釋出獄,她會活在恐懼中,考慮搬家。
吳敏誠辯護律師尤伯祥透過電話表示,對“最高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的結果表示肯定。尤伯祥説,現況對科刑調查並未辯論,法官憑感覺審酌“刑法”第57條各項事由,“最高法院”這次的發回意旨,對下級審法官有指標性的意義。
黃女家屬辯護律師範翔智透過電話指出,黃女家屬得知“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後表示,希望司法早日還予公道,讓家屬免於恐懼。他説,會再了解判決書內容,協助檢方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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