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觀念,至今仍存在於不少父母親心中。臺灣彰化市一名男子定下規定,兒女考試分數一定都得要100分,如果沒達到就會對他們打罵。平日所有時間也被規定都得唸書,不得上網、看電視,甚至連兒子看報紙也會被罵。妻子忍受不了向法院訴請離婚,獲法官判準。
吳姓男子和黃姓妻子在1993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吳男一直存有“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自從兒女上初中之後,除了對他們的課業極為要求,甚至連生活瑣事也都要管。兩名子女每天除被要求唸書外,吳男還規定子女不得看電視、上網,甚至連看報紙與課外書籍也不準許。而且只要孩子考不到100分,就會用三字經辱罵或動手打孩子,讓兩人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去年暑假,吳男見兒子在看報紙,竟然髒話辱罵他,還作勢要打他,兒子衝到廚房拿菜刀自衛。見到丈夫如此偏執,讓妻子徹底寒心,訴請離婚帶子女離開生活。
吳男辯稱自己很疼愛孩子,且否認妻子的指控。但兩名子女都出庭作證,女兒還向法官表示,自己曾向父親溝通説:“現在已經高中了,很難考100分了!”結果反遭父親用三字經辱罵。妻子錶示不否定丈夫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願望,但方式錯誤且要求極為苛刻,已到了無法接受的地步。
法官根據妻子和兩名子女的説詞,認為吳男對於兒女的管教已經走偏,並且婚姻已出現重大破裂。尤其“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忽略子女都是獨立個體,並非考試機器,此舉已經傷害他們的身心發展,因此判準離婚,監護權判給妻子。(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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