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假釋出獄的臺當局前“調查局局長”葉盛茂,20日又因泄洗錢情報給扁被判刑。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當局調查部門前負責人葉盛茂洩露偵查秘密給涉案的“立委”柯建銘,因而入監服刑400多天,上周才假釋出獄,昨(20日)又因將扁家在開曼群島的洗錢情報交給陳水扁,被臺灣高院依隱匿公文等罪判1年4個月,若上訴被駁回,葉盛茂將再度入監。
69歲的“情報頭子”葉盛茂退休後官司纏身,除上述兩案,還另涉洩露、隱匿兩起“調查局”辦案筆錄或犯罪情報,分別由臺北地院及地檢署偵審中。葉盛茂昨得知又被判刑,透過電話回應:“謝謝關心,應會上訴。”
葉盛茂被控在2008年2月間,收到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提供扁家媳婦黃睿靚海外賬戶疑涉洗錢的機密情報,竟沒依法呈報“檢察總長”,反而親自轉交當時陳水扁,直到《壹週刊》踢爆扁家洗錢,特偵組追查相關公文流程,才使葉泄密的弊情曝光。
一審依圖利等罪判葉盛茂8年半徒刑,二審認為扁家資産沒增加不構成圖利,改依隱匿公文罪判刑3年9月,高院昨更審認定葉坦承犯行,已深表悔悟,再減輕改判1年4個月。
若葉盛茂上訴臺灣地區“最高法院”被駁回,則先前判刑2年6月的假釋案將被撤銷,須連同本件1年4月刑期,由法院重新審定合併執行刑期,屆時葉盛茂勢必再度回籠,等服刑過半才能再度提報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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